科技+环保,重点污染源一“网”打尽
监测网络
覆盖各类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
电子地图
覆盖8万多户工商在册在营污染源企业
科技+环保
生态环境污染防治,科技含量越来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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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生态环境局今天(3)上午继续联线值守《成都面对面·党风政风热线》,就成都的科技治霾如何从概念落实到实际操作运用中,做出权威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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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应嘉宾
规范与环境统计处处长 蔡勇
生态环境监测处处长 刘涛
科技治霾
构建天地一体的生态监测网络体系,解决监测点位自动预警监测能力不强,污染源监测体系不完善,生态遥感监测领域空白,生态环境监测信息化水平不高的问题。
网络构建:按照全面试点、全市联网、自动预警、依法追责的原则,统筹建设全市环境质量污染源生态综合监测网络,同步建设成都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平台,实现统一监测规划、统一基础站点、统一标准规范、统一评价方法、统一信息发布。
目标进展:到2020年,全市生态环境网络要实现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生态状况监测全覆盖(建成各类空气监测站点973个,水质监测站114个,其他各类污染源的监控站点40多个)。基本构建起所有环境资源要素标准规范统一,责任边界清晰,天地一体、各方协同、信息共享的成都市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到今年年底,成都将建成各类空气监测站点700多个。目前,已经建好的站点,作用已开始发挥。
电子地图
构建固定污染源企业清单,推进固定污染源数据库建设。
建设依据: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名列及相关规范,明确了全市固定污染源数据库建设的标。通过对全市工商企业数据、用电企业数据、纳税企业数据进行整合比对,并结合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在线监测等多个污染源数据来进行建设。
建设进展:初步建成了包括工业园、农业园和部分餐饮生活园在内的81790户污染源企业清单。并开发完成成都市排污许可公众信息平台。企业通过智能手机扫微信二维码就可以进行网上信息填报,实现数据及时交互,全面准确掌握企业的存活情况、生产状态、排污情况等污染源动态信息。
污染源数据库建设与生态环境部门正在核发的具有全国统一编码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做有机衔接,排污许可企业申领之时,相关部门会对企业填报信息做全面比对和更正。做到靶向管理,精准治污。
截止2019年6月30号,工商在册在营的81790户污染源企业已标注在全市污染源电子地图上。
针对市民朋友反映的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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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采集砂石
空调室外机噪声
焚烧场气味困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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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生态环境局一一进行了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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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林先生:天回镇街道片区有非法采砂石的,直接排入河里造成污染。相关部门曾经叫停过,但仍然在作业。
回 复:
市民反映的砂石厂名为余家新居工程配套料场,位于成都市金牛区天回镇余家巷6组。该砂石场在前期“散乱污”整治工作中,已将用于生产加工的设备搬离,目前该场地用于堆放砂石。2019年7月2日,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与天回镇街道环保科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了调查,该砂石厂正在将遗留的砂石外运,现场并未发现非法采砂石及违规排污的现象,同时要求砂石厂对裸露的砂石进行覆盖,转运过程中对车辆进行冲洗,做好相关防尘措施,其负责人表示将积极配合。
市民刘先生:家住桐梓林北路,自窗户对面不足30米外的某单位办公大楼楼顶,有巨大中央空调外机产生的噪音,就此投诉过,但并没能得到很好解决。
回 复:
经武侯生态环境局现场调查,市民反映问题的办公楼为桐梓林北路1号的成都海关桐梓林办公区职工食堂,为该单位检验检疫楼楼顶食堂抽排设备噪声。武侯区环境监测站对该抽排设备进行了现场噪声监测,根据其出具的《武侯区环境监测站监测报告》(武侯环监字(2019)第JT049号)显示,该单位职工食堂抽排设备噪声排放超标。针对该单位食堂抽排设备排放噪声超过国家标准的情况,武侯生态环境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的规定,将责令其对超标噪声设备立即进行整改;该单位相关负责人现场表示的确存在噪声过大的情况,承诺立即着手整改。下一步,成都市生态环境局将积极督促该单位落实整改到位。待其整改完成后,再次进行噪声监测,并向市民及时反馈相关情况。
回 复:
市民反映的焚烧场为位于锦江区三圣街道办事处大安桥4组17号附45号的成都市第一城市污水污泥处理厂。该厂投入运行以来,周边居民对该厂处理城市污水污泥过程中产生的恶臭多次向市、区生态环境部门投诉。经查,该厂相关环保手续合法,并被纳入成都市2017年废气污染源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安装有废气在线自动监控系统,该系统接入成都市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系统平台实时监控。市、区生态环境局多次对该厂开展现场巡查,该厂的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在线监测系统正常运行,数据显示为达标排放。同时,委托了具有相关检测资质的四川省华检技术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对废气进行了检测。根据检测报告,该厂无组织排放废气检测结果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有组织排放废气检测结果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中标准,有组织排放废气排放符合《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表4中标准,不会对人体健康和安全带来威胁。
但针对市民反映的实际感受以及恶臭气味带来的困扰,主要是因为恶臭类物质阈值比较低,生态环境部门,只能要求焚烧场在接下来的治污设施使用上,采用更先进的治理技术,提档升级,尽量阻断臭味气息的排放。
审稿:主编陆晗、编辑张琳、记者陈沉
编辑:王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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